想在孩子出生前認定親子關係的客戶,可以選擇DDC的產前DNA親子鑒定服務。就像普通的親子鑒定一樣,產前親子鑒定可以比較胎兒和待定父親的DNA。因為胎兒的基因(DNA)在受孕那一刻已經完全形成,這種鑒定方式的測試結果跟等胎兒出生以後的鑒定結果是完全一致的。
根據懷孕的階段,胎兒的DNA樣本可以通過羊膜刺穿術或者絨毛膜取樣術獲得。下列表格表現了這兩種方式的操作過程、樣本類型和取樣時機。
| 取樣方式 |
絨毛膜取樣術 |
羊膜刺穿術 |
| 取樣時機 |
懷孕10-13周之內 |
懷孕14-24周之內 |
| 樣本類型 |
來自胎盤內圍繞胎兒的胎膜細胞 |
來自羊水的胎兒脫落的細胞 |
| 取樣程序 |
婦產科醫生通過B超,用中空的針刺穿腹部取得或通過產道取得 |
婦產科醫生通過B超,用中空的針取得羊水 |
因為兩種方式都有一定的侵入性,請您諮詢醫生的意見。我們強烈建議您同您的產科醫生進行溝通,征得他(她)幫您在孕期內取得胎兒DNA樣本的意見。如果您在美國,需要一位元願意幫您取樣的產科醫生,請跟我們聯繫。
產前DNA親子鑒定的費用跟其他司法親子鑒定的收費一樣,是$475。但是,這裏不包括您的醫生幫您取得胎兒樣本或父母去另外診所取樣的費用。通常在美國境內,司法親子鑒定的取樣費是每位$35,或者$70一例(包括父、母、子)。
如果您需要關於產前親子鑒定的諮詢,請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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